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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国有金融机构上缴利润的比例,平衡分红和增资。

苏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智龙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国有金融机构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营业利润,这是国有金融机构投资者享受营业收入权利的重要体现。从历史上看,国有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润比例较低,是由于自身经营困难和盈利能力相对不足。然而,近十年来,国有金融机构的利润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盈利是顺理成章的。

专家建议金融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至30%

万博兄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刘哲向《证券日报》表示,通过利润上缴或税收与国有控股股东分享利润,有利于更好地平衡国家、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但同时,要遵循“理性与适度”的原则,保证企业发展和创新所需的资本投入,形成利润再分配和企业发展积极性的良性循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的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议将国有金融机构上缴利润的比例提高到30%,并将营业利润上缴投资者或财政部门。”据黄智龙测算,根据41家上市银行2017年1.54万亿元的总利润,包括其他证券、保险、信托行业的营业利润,预计2017年整个国有金融机构的营业利润约为1.6万亿至1.7万亿元,上缴利润约为5000亿元,增长30%。

财政部负责人昨天指出,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依法领导、依法管理、依法使用好国有金融资本的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增强、改善和扩大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专家建议金融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至30%

首先,协调与合作推动实施。抓紧领导明确落实《意见》的施工图纸、时间表和责任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落实,确保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第二,建立规章制度。按照“1+n”的思路,制定并颁布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建立了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者制度,明确了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颁布了一系列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配套制度。

第三,加强资本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形成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和机制,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人民谋利益。

第四,加强对股权董事的“实质性”管理。对股权董事的职责和权利形成制度约束,促进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巩固改革成果。

五是扎实做好国有金融资产全口径专题报告。

标题:专家建议金融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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