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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野村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有限公司计划持有51%的股份。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后仅10天,外资机构就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材料。

昨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高丽介绍,5月8日,野村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有限公司计划持有51%的股份。

“中国证监会依法、合规、高效做好相关申请审查工作。”高丽说。

野村控股昨日回应称:我们已经提交了在中国成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目前,我们正在与相关方讨论细节,不便置评。

4月28日,《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当时表示,从现在起,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在征求《办法》意见的过程中,欧洲和亚洲的许多大型金融机构都向中国证监会询问了公司设立和股权变动的情况,并多次表示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准备提交相关申请。

业内人士认为,进一步扩大证券业的对外开放,落实开放政策,引进海外机构的先进经验和专业能力,引导良性竞争,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证券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优质资本市场建设。

四川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陈力认为,放宽外资准入将成为国内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规范业务发展的重要契机,有利于金融业的整体优化。

一些券商表示,通过打破外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的双重限制,合资券商未来的战略定位、展示模式和管理上的分歧和矛盾有望得到解决,取得更大发展。

外资投资中国证券公司已有近16年的历史。业内人士认为,外资可以控股合资证券公司,这是中国未来整体经济开放的第一个体现。该办法的颁布不会对国内经纪行业造成过度影响。外资的大量进入将带来管理体制和投资方式的成熟经验,提高证券机构的竞争力,逐步引入海外长期投资基金,充分发挥a股市场的全球配置功能。

新规发布十日 外资设立券商首份申请亮相

银河国际认为,放开外国证券公司的持股比例在短期内影响有限。对于经纪业务,国内券商在营业部的网络和互联网平台上优势明显。考虑到这些发展所涉及的巨大成本,外国经纪商在短期内要赶上来并不容易。

标题:新规发布十日 外资设立券商首份申请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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